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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属各相关单位::
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》(教人函〔2024346)的通知要求,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安排如下:

一、推荐名额

我校推荐指标: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”1;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”、“全国模范教师”限报1项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1.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: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,其中高等学校(含高职)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。

2.“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: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,即具有教师资格、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。

3.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: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、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。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,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,可以参评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具体见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》(附件)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申报单位和个人分别填写相关表格。各单位申报人选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,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。

纸质申报材料于613日中午12点前报送到人事处(行政楼N410室),电子材料发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李老师

联系电话:0377-6351371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6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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